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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奥修门徒”邪教窝点集体淫乱被端掉
 发布时间:2010-08-24 来源:大众网  点击:

(中国讯) 一个“奥修门徒”邪教窝点,近日在厦门被彻底捣毁。这个窝点打着“绿土地健康社区”的幌子,干的却是骗财骗色的邪恶勾当。

  今年来,一个名叫“绿土地健康社区”的组织,悄悄在厦门广播山开班授课。这是一个极具迷惑性的组织,根据它的网站介绍,其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共同生活、周末舞会、生态旅游、有机农业等等。

  一位曾经接触过这个神秘组织的市民向警方举报,“绿土地健康社区”的“导师”陈克勇,和六七名女性追随者同居生活在一起,并有集体淫乱行为。这些女性原本都有正当工作,正是受了陈克勇的蛊惑,才辞职参与“绿土地健康社区”活动,并向陈克勇交纳了所谓的“培训费”。两天的“唤醒生命课程”,每人得交2500元;之后举行的“21天神秘玫瑰”培训,每人要交的金额更是高达1.8万元。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除了一些鼓吹“性高潮”、“性自由”的理论以及集体淫乱行为外,陈克勇通常教导学员以大哭、大笑、乱语、乱舞、打坐等方式进行“修炼”。

  54岁的陈克勇自称“奥修门徒”。而“奥修”是国外一个邪教的头目,原名阿恰里亚·拉杰尼希,1931年出生于印度,1971年宣称自己是700年前一位大圣人转世,并自封为“神”。他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拉杰尼希静修会”邪教组织,对外以天花乱坠的演说骗人入教,对内则鼓吹通过淫乱进行“修炼”。上世纪80年代中期,拉杰尼希因罪被美国罚款和驱逐,之后回到印度,并将自己和邪教组织的名字改为“奥修”。这个所谓的“神”死于1991年。

  发现“绿土地健康社区”的不法端倪后,福建省、厦门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对“绿土地健康社区”进行突击治安清查,查清了陈克勇等人以“绿土地健康社区”为掩护进行骗财骗色的违法事实。

  让人愤慨的是,陈克勇和他的邪教窝点,已经造成了一些严重的伤害。个别妇女为参加“奥修”活动,已和家庭发生严重矛盾,家人多次劝导仍无法阻止;个别妇女甚至带着未成年女孩参与活动。

  厦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邪教活动有一定的欺骗性,它们或者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号,或者披着“真善忍”、“强身健体”、“心灵健康”等外衣,实际上干的是骗财骗色、危害社会的勾当。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御,以免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同时,发现邪教活动,就要马上举报。

  

防范抵御邪教构建和谐社会——临海市反邪教协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0年08月18日临海新闻网

  邪教,作为全球三大公害之一,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它不仅蛊惑人心,更摧残人性。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社会安定。如今,在我市范围内,也有一些邪教组织活动,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识别邪教,认清邪教的危害,如果发现身边有人被邪教蛊惑又该怎么办?针对这些市民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反邪教协会相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邪教?

  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问: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是什么?

  答: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目前,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它们都有着悠久历史和众多信徒。

  一些邪教由于或多或少吸取了一种或几种宗教的某些成分,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宗教有着一些相似之处,常常打着宗教的旗号发展组织,欺骗群众。但是,邪教不是宗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对社会的态度不同。我国宗教倡导信徒融于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群众,维护社会和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邪教则完全相反,虽然它盗用了宗教的一些用语,但它的本质是反社会的,它们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鼓吹、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崇拜对象不同。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邪教崇拜的则是教主本人,邪教头子总是冒用神的名义,自称是神的“替身”、“代表”,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他顶礼膜拜和盲目服从,从而达到对成员精神控制的目的。

  3.理论学说不同。宗教有自己的典籍的教义,构成了其理论学说体系。而邪教教主无不刻意渲染灾劫的恐怖性。其所谓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4.活动方式不同。我国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由经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邪教则活动诡秘,它们采取地下活动方式,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

  5.立教的目的不同。宗教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超越和表达终极关怀,使人获得一种精神境界上的升华。邪教教主立教的动机源于对世上事物、自我安乐的非分之想,立教的目的是利用骗术和对信徒的控制来满足其个人的私欲、讹诈群众的钱财,并企图实现控制社会的野心。

  6.对科学的态度不同。宗教对业已经过证实的科学事实总是表示接纳和认同,并尽力为自己的教义和教徒服务。邪教则不同,它要么打着科学的旗号反科学,要么明目张胆地攻击科学。邪教组织胡说什么学其“法”或信“神”,有病不用吃药、打针,结果致人丧命,其反科学的面目昭然若揭。

  问:目前我市有哪些邪教?

  答:除法轮功之外主要还有“实际神”、“观音法门”等。

  “实际神”又称“东方闪电”、“全能神”,是黑龙江阿城市的赵维山于1993年创立。“实际神”邪教组织有一整套的歪理邪说,大力宣扬耶稣已道成肉身,第二次降临人世,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等谎言,迷惑群众。其主要以农村为活动地域,以农民特别是信基督教群众为主要拉拢对象,造成一些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一定威胁。

  “观音法门”邪教组织是英籍华人张兰君(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创立,是冒用佛教名义,干着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勾当的非法组织。释清海把“观音法门”与佛教中的观音法门(佛教修行法门)混为一谈,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等。
问:如何识别邪教?

  答:骗子的脸上不会写着“骗子”二字,邪教也不会说自己是“邪教”,他们往往打着合法宗教的幌子骗人。那如何识别呢?一般来说,邪教都是在狂热的神秘气氛中大搞教主崇拜,建立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组织,实行精神控制,危害社会。对自己一时无法识别的可疑情况要进行咨询,如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寺庙教堂询问了解等。

  问:怎样远离和抵制邪教?

  答:邪教是祸害,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行为,人们要远离邪教,自觉抵制和防范邪教。

  第一、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第二、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第三、树立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第四、不听邪教的宣传,不信邪教的鬼话,更不要帮着邪教去传播。

  第五、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遇到邪教在骗人、非法聚会、搞破坏活动时,要赶紧向公安机关报告。

  问:现在我国政府处理邪教组织的法律法规是什么?从事邪教活动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国家有专门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条文,主要有《刑法》第三百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问题所作的司法解释等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怎样理解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与国家依法打击邪教活动之间的关系?

  答:我国宪法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法律也规定个人自由是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不危害国家政权为前提的,而邪教组织的活动已明显危害了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国家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依法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邪教究竟“邪”在哪里

甘肃省委党校副教授建明

甘肃日报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以神化首要分子,制造利用、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其不真、不善的真面目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那么,邪教究竟“邪”在哪里?

  “邪”在其组织的非法性和行为的违法性。邪教组织的非法性在于其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反人类的非法组织。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为非法组织,决定依法予以取缔。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公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法律、政策规定明确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存在的非法性。邪教组织的非法性是其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不应仅仅认为由于法律规定某种组织是非法才存在非法性,邪教组织具有的社会危害性才是其违法的最本质特征。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对现行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破坏,同时指向人类生活的共同秩序,其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不仅其存在是非法的,且其“行为”也具有违法性的特征。大凡邪教,在其成立、发展过程中大多利用邪说迷信蒙骗他人,从事驱鬼治病、搜刮钱财、奸淫妇女、破坏家庭、残害生命、践踏人权、聚众闹事等种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摧残众多误入邪教的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公共安全和国家政权造成威胁,严重触犯了我国宪法法律,构成了违宪、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等四类违法行为。如“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成立之初,就是以一个练功健体、祛病强身组织的面貌出现,但随着其发展、壮大,该邪教组织遂暴露出其政治图谋和邪教面目,将矛头直指我党和政府,成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体和政体、危害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非法组织。任何法律都执行着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公共职能,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预防是法律基本的作用和职能,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绝对不能允许像“法轮功”这样践踏生命、践踏人性、践踏自由、践踏法律的邪教组织存在。

  “邪”在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大凡“邪教”,通常都是打着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说。“法轮功”正是这样一种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他们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将自己称之为“最高佛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宣称“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这些言论暴露出“法轮功”不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说是与宗教教义相对立的,是反宗教的,企图以其歪理邪说迷惑群众,阻碍广大信教群众从事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动,尤其是假借宗教的名义来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破坏国家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秩序,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的、具有反宗教特征的“邪教”。

  “邪”在其反对科学、以练功为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现阶段我国的一些邪教为了传播其歪理邪说,往往用气功面目来包装自己,企图以此迷惑治病心切、不明真相的群众,并聚敛财物。“法轮功”即是如此,不少练功者不仅不能通过练习“法轮功”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且还出现精神障碍,或者有病不去医院看病,耽误了治疗,重者还丧失了生命。我国《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其培训班须获批准。“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能够帮助人们强身健体的气功,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科学的胡说。邪教都极力贬低现代科学的作用,“法轮功”就宣称:“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科学这条路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法轮功”等邪教否定现代科学的作用,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对现代医学在祛病强身方面的作用产生怀疑,从而糊里糊涂地相信邪教才具有强身健体的“神奇妙用”,其手段不可不谓阴险毒辣,这也是一切“邪教”组织以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所惯用的卑劣伎俩。

  “邪”在其强烈的反社会性。从世界范围来看,受到法律保护的宗教和宗教组织,都必须自觉尊重和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如我国受到法律保护的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组织,都以某种方式顺应社会的要求,遵纪守法。而邪教组织却不一样,它不仅不依法成立,而且还处处煽动闹事,与政府部门对着干,企图“以邪教干政”,具有明显的反政府、反社会的特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到处诋毁政府和法律秩序的作用,宣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人类社会已经败坏到极点了,人家就等着毁灭不管了,只有我在管”。邪教不仅否认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的价值,否认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且把自己与现实社会严重地对立起来,把所谓“护法”行为与现实社会的法律秩序对立起来,如果任其肆意泛滥下去,将会严重地破坏社会秩序,给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

  “邪”在其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邪教问题的实质是政治问题、政权问题。邪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怪胎,早在我国封建社会就以“门、道、会、帮”的形式出现,这些秘密结社组织大都对当时的政权怀有逆反心理,抱有改天换地、夺取政权的政治目的。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明令取缔了一切反动会道门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邪教乘机滋生蔓延,并利用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积极发展,企图坐大成势,与我党和政府分庭抗衡。尤其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西方反华势力和敌对分裂势力的资助、支持、操纵下,采取多种方式大肆进行反宣渗透,并恶毒攻击我党和政府,妄图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争夺政权,其政治图谋昭然若揭,如果不旗帜鲜明地取缔打击“邪教”组织,将会国无宁日。

  综上所述,坚决依法取缔和处理各种邪教组织是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一个法治国家建立、完善反邪教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各国治理邪教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只有认清邪教组织的真面目,坚持依法惩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反邪教斗争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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