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不服法庭判他有罪,已通过律师向高庭上诉。他的前助理杨志恒也提出上诉。
明义(47岁)和杨志恒(34岁)两周前被判罪名成立,法庭定11月13日判刑,由于上诉须在10天内提出,因此即使还未判刑,他们已针对判决上诉。
如果判刑后,他们对刑罚不服,也可以在10天内针对刑罚上诉。
杨志恒申请离开新加坡
明义和杨志恒10月7日被判罪成,据知,他们是在10月15日提出上诉。杨志恒也以工作为理由,向法庭申请离开新加坡,法庭批准他即日起至11月12日离开新加坡,他的保金提高到20万元。
杨志恒目前在香港慈明佛教中心工作,明义是这个中心的住持。
明义面对10项控状,控方以4项进行审讯,包括失信、伪造付款单及向慈善总监提供假资料,其中两项与杨志恒串谋。明义面对的另6项控状,包括须坐牢的伪造文件欺骗罪,法庭将择日进行审前会议。
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于今年4月2日至8月3日审讯,前后21天。杨志恒承认是他编造仁慈借出5万元来买木料或佛像的说法,目的是掩盖贷款的事实。
明义供证时则声称,他当时是帮杨志恒圆谎,以掩盖有关5万元是用来买木料的谎话。
卓永昌法官下判时指明义和杨志恒的证词不可靠,前后矛盾。他也指明义撒谎。
明义和杨志恒面对的控状中,以串谋伪造付款单控状的刑罚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原定11月11日判刑,后来改为11月13日,究竟明义和杨志恒是坐牢还是罚款?到时自有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