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化家庭的三条件 a.敬养父母如三世诸佛。 b.夫妇爱敬如诸上善人。 c.爱护子女如母鸡护雏。 在家居士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2. 佛化家庭的经济收支 a.以正当职业谋取生活所需:尽量避免从事与五戒相违的职业。 b.经济的收入当分作四份:家计的生活,营业的资本,家中的储蓄,银行生息。 c.除生活之外的收人用途有三种:供养父母,周济亲友,供养三宝。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舞场、妓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人为出。以经济计划,来计划家庭的经济,才是最安全的。 家庭经济的基础稳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馀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二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三是供养沙门、婆罗门等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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