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南端以南的城市国家新加坡发生了一件让我国佛教徒特别留意的事件,即明义法师被新加坡当局提控失信,为行文方便,姑且称之为“明义法师事件”。在马来西亚中部、首都吉隆坡以南的一个城市加影日前也发生了一件同样让国内佛教徒留意的事件,即 “寂静园林源自十方应属十方”的请愿活动。明义法师事件是法庭案件,法庭自会有所审判,案件的是非黑白我们不必也不便多谈。而寂静园林事件中,很明显的牵涉了双方多年来的各种人事纠纷。其中的是非黑白,局外人需要足够的资料和足够的智慧去判断。即使无法判断对错,这两件发生在两个城市的佛教事件以及其所引发的一些反应和言论,相信让很多像我这样的佛教徒,有很多的感受、思考和疑惑。
这个佛教双城双事件,虽然彼此之间没有牵连,但却有不少的共同点。第一个共同点即是两者都牵涉出家人。明义法师事件中出家人就是当事人。寂静园林事件中,如果不谈过去的因缘,这次出家人是被动式的间接牵涉其中。第二个共同点是,这双事件都被一般人视为佛教的负面事件,对佛教的形象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失去向公众重建公信力机会
寂静园林虽然表现得非常克制,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却也产生了既得利益者不愿和对方纠缠的嫌疑。同时失去了向公众说明原委和重建公信力的机会。借用一个我的佛教界前辈的话:“一个佛教道场,尤其是以僧团为主的道场,在空间与时间的运用上,当然是以住在内部的僧人的生活作习为主,适当的开放给一般的大众到寺院学习及修持佛法,这是有关道场的义务。问题是:‘开放’的程度到那一界限?”我的另一个问题是:园林目前做到了“适当的开放”吗?
这佛教双城双事件两者之间,我认为明义法师事件对佛教公信力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大。信徒们的供养布施是出于对三宝的护持。出于对三宝之一的僧人的信任,信徒们自然不会过问师父如何运用他们布施的钱财。但是正因为如此,出家众必须更谨慎的应用十方来的钱财。就算他可以不必向布施者负责,他也必须向佛教的形象负责,及为维护佛教的公信力负责。
这佛教双城双事件的第三个共同点是:这两件事发生后,我都听见有人引用了“依法不依人”这一句话。虽然是同样的一句话,却是各自表述。有者引用这句话的用意在于强调任何个人不当的所作所为不能用以诋毁他所属的宗教,即使那个人是出家人。这可视为是损害控制的一种,希望通过这样的论述可以将这佛教双城事记对佛教的伤害减至最低。对此,我是认同的。从明义法师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结论说,除了依据佛法,国家律法也是必得依从的。
然而却有一些人,说的是“依法不依人”行的却是“依人不依法”。在寂静园林事件中,有者认为请愿者另有所图,他们背后有某个出家人在指使,认同请愿者的诉求就是依从这个背后的出家人,也就和“依法不依人”的原则相抵触。我认为恰恰是这样的思维抵触了“依法不依人”的原则。真正的“依法不依人”,应该是思索请愿者的诉求是否有理,而不是考虑他们的背后是谁,也不该以他们的动机来否决他们的诉求。同样的,若他们的诉求无理,也不能因为他们背后有谁或动机正确而予以支持。
对冷静反应还有些失望
明义法师事件由于是法庭案件,佛教社群除了静观其变之外,能做的事不多。但寂静园林事件,园林内的比丘和园林外的请愿者的纠纷,本来佛教社群应该可以做很多协调和中介的工作,实际上请愿者也公开要求佛教总会介入。但是佛教界的近乎沉默的冷静反应却是这两件事情的另一个共同点。从消极的角度来看,佛教界的沉默总比采取高压压制来的好。至少保留了往后介入的可能。但是坦白说,我对这样的冷静反应还是难免有些失望,然而却不觉得意外,因为佛教徒一般上都像经典里的波达利亚。
佛陀曾经问沙门波达利亚世间上的这四种人谁最值得敬仰:一者适时的非难不值得赞叹之事,却不赞叹值得赞叹之事、二者适时的赞叹值得赞叹之事,却不非难不值得赞叹之事、三者适时的不非难不值得赞叹之事亦不赞叹值得赞叹之事、四者适时的既非难不值得赞叹之事,亦赞叹值得赞叹之事。波达利亚回答说是第三种人,因为他的平等心值得敬仰。但是佛陀的回答却是:“波达利亚,我说既非难不值得赞叹之事、亦赞叹值得赞叹之事的人最值得敬仰与稀有。为什么呢?波达利亚,因为他适时的分辨力值得敬仰。”
从佛陀的回答中,佛陀很清楚的表达了华人传统思想中所推崇的隐恶扬善或息事宁人,并不是佛教所认同的立场。佛陀不但教导我们对事相必须如实观之,还得如实论之,他除了要我们能分辨是非外,还得说该说的话,我在网上佛使比丘之信徒为他架设的网站中发现,佛使比丘更是把这部经里所提及的赞叹和非难列为正语。
往积极的一面去看,这佛教双城双事件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带出了现存于佛教组织及制度上的缺陷。但愿佛教界的沉默不代表漠视这双城双事件所传达的警讯。就像当我们的身体得了严重的疾病,先浮现的症状若被忽视了,其后果往往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