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讯) 青海省贵南县把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作为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保稳定工作的重要举措,突出重点,着力深化“三项工作”、强化“五项措施”,确保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三项工作:一是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驻寺工作组按照州、县委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寺院民管会成员和僧侣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扶持藏区发展有关政策,《关于完善和规范藏传佛教寺院民管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汇编》和《藏传佛教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读本》等内容,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自觉性。二是深化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把寺院作为一个基层社会单位,明确县、乡镇、村管理寺院的职责,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寺院内部自我管理与群众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寺院管理机制,解决好寺院通路、通电、通水,报刊、广播、电视进寺院和在寺老弱病残僧侣的生活困难等问题。加强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建立由村干部、村民和僧侣代表组成的协助寺院事务管理监督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对民管会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深化 “三项教育”工作。各乡镇、各驻寺工作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团结、政策法规和文化学识”为主的“三项教育”工作,开展国情、历史知识、近现代史和民族团结知识的宣传教育,系统讲解《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集会游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讲清《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工作方面的具体政策法规,扎实开展对宗教人员的文化知识、现代知识、科技知识和宗教学识的教育,切实增强宗教人员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强化”五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督导组和指导组,结合贵南藏传佛教寺院实际,制定印发了《贵南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抽调懂藏汉双语的51名民族干部驻寺开展工作,为顺利开展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及时召开由驻寺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州委相关文件精神,详细安排部署全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各驻寺工作组组长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并加强对县、乡、村干部和寺院民管会成员宗教政策法规和寺院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寺院管理工作责任制,县、乡镇(部门)、村、寺院层层签订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层层兑现奖惩。四是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寺院根据县委的部署,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层层召开大会,安排部署本乡镇、本寺院各阶段重点工作,从而在全县各藏传佛教寺院迅速掀起了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的热潮。截止目前,全县各乡镇、各寺院召开动员大会25次,参加2110余人(次);成立领导机构21个252人;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和寺院印发各类学习资料10种182份。五是强化督查验收。县督导组加大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总体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对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逐一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补课。切实做到工作不到位不放过,任务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