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面对的刑事案週五(4月3日)续审,控方证人供称,明义法师和前助理杨志航对於后者代曼陀罗归还5万元欠款给仁慈医院的说法不一。控方也针对明义法师在杨志航没有合法就业准证下,仍聘用后者的做法传召仁慈员工供证,以证明2人关係密切。
受卫生部委託对仁慈医院进行账目调查的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主导调查行动的控方证人顏允升週五继续供证说,杨志航以个人名义在2007年1月和3月,开了志银分別为1万元和4万元的支票给仁慈医院,当作曼陀罗归还借款之用。
杨志航对还钱说不清
当调查小组询问杨志航为何代为归还曼陀罗的借款时,他起初表示这么做是要代替仁慈成为曼陀罗的债权人,后来又改说是他个人给仁慈的捐款。
顏允升说,明义法师的解释则是,他请杨志航代他还钱,以后再归还给杨志航,明义法师还请调查小组去问对方是否已还钱。
杨志航的代表律师吴立志盘问顏允升说,杨志航表示要代替曼陀罗成为仁慈的债权人时,他是否在场。证人回说,他是从同事在香港录取杨志航的口供记录上看到,並没有亲自在场。
曼陀罗账目无5万贷款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前董事勒佩多丽(Penelope Lepedury)週五供称,仁慈所记录给曼陀罗的5万元贷款,並没有记录在曼陀罗的账目上。调查后发现,这5万元(约马幣11万8480令吉)现金支票是由仁慈的员工杨晓萍兑现后,交给杨志航,后者过后也承认收下这笔款项。
至於明义法师解释5万元是用作购买木料製成佛像的说法,调查小组第一次到福海禪寺寻找2尊佛像时,勒佩多丽並没有参与。直到调查小组在去年1月10日与曼陀罗合伙人魏明成约谈后,她才前往寻找佛像。
她在福海禪寺大堂前找到2尊用白布盖著、放在凳上的佛像。根据魏明成的说法,这就是明义法师声称用5万元购买的木料中所製成的佛像。
郭素嵐:接指示准备付款支票
仁慈医院的前財务部经理郭素嵐(39岁)则供证说,杨志航在2004年5月17日要她准备5万元的付款单据和支票,由於他是明义法师的助理,以往也是如此做法,郭素嵐並不知道这次是否同样是明义法师的指示。
她供称,当时的指示是付款单据註明款项是给曼陀罗的贷款,但支票以现金支票方式开出。至於为何如此,她並不知道原因。
郭素嵐供证时,控方要求她翻看仁慈医院在2001年5月和6月,以支票付给明义法师薪金的文件,其中6月的薪水为2万零700元(约马幣4万9051令吉),5月为1万6000元(约马幣3万7914令吉),两者相差4700元(约马幣1万1137令吉)。控方问证人,当时是谁要求增加4700元的薪水时,辩方律师起身提出抗议。
此外,仁慈医院的职员杨晓萍供称,她於2004年在仁慈的筹款部任职,杨志航在同年5月17日要求她去银行兑现5万元支票,然后把现款交给对方。
明义法师共面对10控状
明义法师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一项须坐牢的偽造文件欺骗、2项失信、一项偽造付款单及6项触犯慈善法令的控状,涉及126万元(约马幣298万5709令吉)款项。不过,控方以一项失信5万元、一项偽造5万元付款单及2项向慈善总监提供不確实资料,触犯慈善法令控状进行审讯,余项暂时搁下。
杨志航面对2项指他与明义法师串谋,偽造5万元付款单及向慈善总监提供假资料控状。
案件下週一续审。(部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