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 八打灵再也)马来西亚佛教弘法会会长洪祖丰说,被控失信的新加坡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表罪成立,并不等于证实他涉及犯法事务,即使最终被定罪,也不一定肯定他有犯错。
“这是因为法律与正义(对错)并无直接关系,一个人是否有做错或犯罪,只有他本身最清楚。”
他针对星洲日报于4月22日的报导作出澄清时说,虽然如此,出家僧人若涉及被一般俗人视为不正当的行动,就应本作爱护和维护僧团的清誉而还俗。
新加坡法庭的法官早前宣判明义法师和他的前助理杨志恒,失信的表面罪名成立。
根据星洲日报4月22日的报导,他被引述说,明义法师表罪成立,相等于证实他涉及犯法事务,因此他应该为了维护僧团的清誉而还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