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宗教学者认为,在标榜人权至上的社会,宗教人士的空间将越来越小,同性恋者所享有的自由则将有增无减。且让满亚法师与江奇星神父为同性恋课题做进一步的剖析。
(丙)从佛教探讨同性恋课题:
受访者:满亚法师
问:一些宗教研究者认为,佛教对待同性恋问题是比较开放和宽容,这和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有很大不同。
答:佛教并没只对同性恋的问题宽容,应该说佛教对所有的现象都保持一种比较宽容的态度。
所有现象都是结果,它的原因也已不能改变。你应接受它的结果,而去创造一个不是同样结果的“因”,那么你才能改变结果。
佛教所关注的是因,不是果。同性恋是一个果,佛教能谅解人们已无法改变这果了,但佛教可把握及改变另一个因,以让未来的果不会和现在这结局一样。
佛教对于“人类拥有改变的力量”的现象给予肯定。人是可创造命运的。今天他是同性恋者,但明天他可以是个异性恋者。我们关注他那股愿意改变的力量及那颗可改变命运的心。
问:佛教对于同性恋现象的立场?
答:宗教关心人世间的事。宗教希望世间越来越净化与文明,人类越来越健康及有智慧。宗教是在开发人类的本能。现在不能,未来人人都能。人可一时犯罪,但他不是永远的罪人。所有宗教都在帮人类达到“人是万物之灵”的目标,但人却为物所役。
宗教是为了人类的大远景、人类的大需要及文明发展而存在的教育。宗教不可能只是为了某群特殊的人而存在。
所有宗教包括佛教都不会赞成同性恋情,但宗教不赞成并不代表同性恋情便会在人世间消失。宗教、教理、道德或法律都是为了净化生命的品质而制定,但并不表示人人都能如法遵守。
对佛教而言,同性恋或异性恋都是不健康的恋情,因为只要是“恋”就不对了。情本来清净,但人们“执情”就不再“有情”。很多人与伴侣成双成对后便冷漠对待身边的人及不理会家人。很多同志也步入异性恋的问题如爱恨情仇、争风吃醋,同志也掉入类似异性恋者的情感黑洞。当同志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同志把另一半当成性伴侣。
在宗教上,异性恋情也需守很多戒。男女伴侣须在身心健康、心智成熟的基础上,才会有健康的性行为。同性的性行为有者是上瘾的性行为或冲动的需要。
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酒和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人无法达到一个不受酒色迷惑的境界。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你喝酒但不醉;你以健康身心享受性但不被性迷惑。人们应将恋情升华,不要把恋情变成一种执著、占有、控制对方的方式。
问:有学者将《梵网经》卷二经文作为佛教反对同性恋者的经文依据。有关经文是否能诠释为佛教反对同性恋行为的经文参考?
答:古经协助人们避免自己的行为缺失。佛不只教导人们不可同性恋,其实佛也教导人们在异性恋里不要落入嫉妒、控制、执情、爱恋等问题。宗教都不鼓励同性恋,但需知同性恋是必然发生的现象,因身体不代表性别。你可有男性的身体,但你不一定会有男性的刚强心境。
宗教鼓励人们须有同样规范的社会共识,即伴侣的责任就是要把爱传下去。毕竟儿女需要完整的家庭成长背景,儿女需学习男女双方的特殊资质并以此来培养下一代。不能生养的同性恋者就不能将这宝藏传承下去。
问:同性恋者一般都认为,世上大多宗教都以邪恶之名丑化同性恋者、宗教迫害同性恋者及社会歧视他们。请问师父,佛教是如何看待上述同性恋者的观点?
答:不是社会歧视或宗教迫害同性恋者,而是同性恋者自己内心的不安。大多同性恋者没有自信,他所接受的社会教育也清楚指出同性恋是不对的行为。
当同志觉得社会歧视他时,那是他对自己的自我否定,不是宗教迫害他、也不是社会歧视他。同性恋者需要被肯定。一个需要被肯定的人,他的心很虚。当宗教站出来说同性行为不可时,他会很不安。他无法让自己成为非同性恋者但他又需要别人同意他的行为,所以才会产生“宗教迫害、社会歧视”同志的论调。这是他自己心虚而产生的想象。
宗教或法律没法肯定每个人,而只能设立目标。但目标是循序渐进的;每个人所能达到的程度也不同。被肯定的标准可能只有一个。当你只能做到独善其身,而不是兼善天下时,那你是不被某个道德规范所肯定的。宗教不赞同同性恋,但宗教可以谅解你不是异性恋者因每个人都会根据本身需要去做选择。
(丁)从天主教探讨同性恋课题:
受访者:江奇星神父
问:天主教对于同行恋者的立场。
答:天主教立场不但不歧视同性恋者,而且给予关爱,因为同性恋倾向者并不是罪人;但反对及谴责同性恋行为,更不认同同性婚姻。耶稣关爱的是罪人并接纳悔改的罪人,但却反对罪恶。耶稣在婚姻
问题上说:“一男一女成为一体结为夫妻”,并没说:“两男、两女成为一体结为夫妻。”这不只是因为圣经的话,却也合乎人类的道德伦理。
问:《神爱同志》作者欧阳文风曾指出,随着社会观念的变迁,一些圣经记载中不允进行之事(如女人不可讲道)至今已被平反。同样的,圣经虽有6 处抨击同性行为,但这在圣经中被视为罪恶的同性行为会否随着未来社会观念的变迁而被接受?
答:欧阳文风是用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圣经。他只能证明圣经中某些风俗习惯在目前的社会中改变了,他无法举例证明圣经中对同性恋的伦理观出现改变。
圣经具有其社会形态及时代背景,但圣经中的道德问题,尤其是同性恋的道德问题,并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改变的只是因社会环境而异的风俗习惯。
宗教与社会虽有密切关系,但不可将圣经学与社会学这两种不同领域的学问划上等号。纯用社会学去解读圣经是不恰当的。同性恋支持者不该把圣经反对同性恋的理由,只诉诸于社会的时代背景。他们应论证同性恋何以合乎自然规律,家庭伦理及道德规范。
问:勇于公开同性恋行为的教徒,普遍上认为很多一神教的宗教是以邪恶去命名他们、歧视及迫害他们。请问天主教对子上述论点有什么看法?
答:心理上的不接受是由于个人道德观所形成个人感受,这种心理感受是不受外在压力而改变。因此,同性恋者或支持同性恋者是否能藉着游行的活动,就能有效的改变许多人对同性恋的道德感受?如果反歧视的基础是在于人的自由与人权是不受自然律及道德伦理约束,那么是否复制人组织、妓女、吸毒者、乞丐流浪汉都可以举办反歧视游行,要他人打从心里尊重他们的自由与人权?
从国家法律角度看,国家法律并没有歧视任何同性恋者,同性恋者所享有的国民权力就和百姓一般,并没有减少什么。那么,同性恋者还要在法律上要求些什么?当然,许多国家尚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孤儿院也不能接受同性恋家庭领养孩子,这也是一些同性恋者所要争取的。但是被禁止就解释为被
歧视吗?
问:天主教如何看待日益公开的同志运动?
答:同性恋原是普遍社会的禁忌,但不少同性恋者在自由主义、人权主义的推波助澜下,已从昔日的低姿态转变为公然挑战社会传统道德禁忌的高姿态。
支持同性恋者,尤其是那些激进派者,他们以两种姿态推行同性恋理念:一是“以受害者的低姿态”来博取中立人士的同情与支持。二是“以平反者的高姿态”去挑战传统道德观念,俨然以“伸张正义者”的高姿态来“平反”这千年来的普遍宗教与社会禁忌。其实这两种姿态的背后推动原力,仅是现代自由主义、人权主义、个人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的混合动力,而非道德原动力。
也确如此,支持同性恋者由于缺乏道德基础,唯有以自由主义与人权主义为其理论基础,以让同性恋行为合理化。
问:何谓同志神学?
答:被天主教会接受的神学论点必须有两个基础:一、拥有圣经根据和基础。二、天主教会公开接受并承认。
在这两个要求之下,所谓的“同志神学”,根本无法成立,因为不但没有圣经根据,而且还严重相反圣经的教导(创世纪十九、肋未纪十八22廿13、罗一18-27、格前六9-11、弟前一8-11)。因此天主教极力反对这类相反圣经的“同志神学”。
所谓的“同志神学”,其实仅以社会学来取代神学,这种混淆视听,并不能蒙骗真正研究神学的人,因此天主教及其他大部份基督教派,并不承认“同志神学”是一种神学。反之,是颠覆圣经及信仰的异端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