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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与教育(四)
作者:惟觉法师 发布时间:2007-12-21 来源:自由時報  点击:

佛法教导众生,第一个就是告诉大众,行、住、坐、卧要有四威仪。在学校里,老师也会规劝学生,言行举止要有一定的轨范。这些都是一种教化,佛法与学校教育就此点来观察,方向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教化大众。

   学校老师要教化学生,不仅要教导道理,身行更要作学生的表率,言教与身教一致,教育才能成功。佛法也是如此的,不仅口说,身体更要力行,才能在佛法中得到真实的体悟,才能教化大众如何修行。如果佛陀、乃至一般法师,讲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表里不一,如此必定无法度化众生。老师上课会讲,能说会道,可是平日的私生活并不如法,所教导的学生在品德学业上,可能也得不到好的成效。所以不但要说到,而且要做到。能够做到就是身教。

   释迦牟尼佛说法四十九年,不仅行、住、坐、卧皆具足威仪,所说的法也都是自己的实证体悟。由于能以身作则,亲身示范佛法的清净妙用,因此能摄受众生,使人改邪归正,转凡成圣,确实达到教育的最高目标。

于自由时报91.08.13(二)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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