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常说「无明火高三丈」,因为过去的业力、烦恼、习气,使我们行住坐卧都无法作主,身心不安,这就是无明火。无明火是过去的业,因为我们心当中存在无始以来的业,平时如果不知道靠佛法调身调心,落实修行,因缘成熟便只能随业流转。
例如,过去生中杀了一个人,这一生业报现前时,就算自己是在家里,这个时候突然会觉得坐也不是、看书也不是、看电视也不是,东走西走,这念心始终安不下来,忽然心血来潮,乾脆出去走一走好了。谁知,才一踏出门,突然来了一部飞车,或者是撞断一隻腿、或者是丧身失命,正如一般人所说的「飞来横祸」。这个就是业、就是无明火使心定不下来,只能随业去受报。
心念犹如电波,过去杀了人,对方和自己的电波频率相感应,因缘成熟,过去的冤结今日相遇,就是要去还债;无明火一烧,使人无法作主,就要去受报。
於自由时报92.07.29(二)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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