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叶小文此前在出席新加坡一个小型研讨会时,做题为《促进基督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对话与和睦》的发言。发言表示,“东方模式”能为促进基督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对话与和睦发挥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重要作用。
“文明的冲突”令人困惑
叶小文说,近百年来,随着西方强势文化的扩张,自我中心主义、西方至上主义的思潮招摇于世,“单边主义”便随之滋长,与之相抗衡的“恐怖主义”也就相伴而来。“单边主义”和“恐怖主义”相与争锋,造成了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有人将之称为“文明的冲突”。
他说,继纽约“九?一一”之后,马德里“三?一一”,伦敦“七?七”及“七?二一”连环大爆炸,沙姆沙伊赫“七?二三”大爆炸,世界一次又一次被恐怖的声浪所震惊。这种“文明的冲突” 令人困惑。
“东方模式”值得珍惜
叶小文认为“东方模式”在化解西方“文明冲突”方面有独特作用。他用四句话概括了“东方模式”的表现:“这里没有文明之间的互相蔑视、彼此践踏,而是互相尊重、彼此欣赏;没有文明之间的以大欺小,弱肉强食,而是有容乃大、海纳百川;没有文明之间的区分优劣、生存竞争,而是互相平等、和合共生;没有文明之间的孤芳自赏,一花独放,而是互补共荣、百花齐放。”
实际上,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中,从古至今,各种宗教之间,包括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一直能够互相尊重、和睦共处。而另一个典型是新加坡。新加坡开埠一百八十多年、建国四十年来,基本上各族群相安无事,回教堂挨着华人寺庙而建,庙宇和基督教堂比邻而立。叶小文认为,中国和新加坡有一个共同点:多元民族、多元宗教的和谐共存。这种“东方模式”值得珍惜。
三因素支撑“东方模式”
有三个因素对“东方模式”的形成和发展贡献卓越。叶小文认为,其一是有深厚的文化作为支撑。这种文化最明显的特征是儒家文化和佛教、道教思想中蕴含的“和”的思想。
“‘和’是东方传统文化的特征,古代先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维基础。”在叶小文的理解中,这种“和”的文化包含四个层次:“和”的精神,是一种承认,一种尊重,一种感恩,一种圆融;“和”的内涵,是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和”的基础,是和而不同,互相包容,求同存异,共生共长;“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和美。
叶小文认为,东方传统文化“以和为贵”,成功吸收了印度佛教,容纳了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形成了历史上多民族多宗教共生共长的良性文化生态。
其二是有国家的法律作保障。中国二00四年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其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其三是有丰富的经验作验证。叶小文说,在当代,新加坡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有较多的接触与合作,并且在“和谐准则”之下,双方在信徒节假日的安排、学校道德教育课程等具体的事务上都有很精细的互相协调。在处理具体事务过程中,除了政府的协调作用外,两教自身也有较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东方模式’是人类弥足珍贵的经验,对促进基督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对话与和睦,为从深层次上解决国际社会的危机,能发挥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重要作用。”叶小文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