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2月24日消息(记者周羽、通讯员邱仁) 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假扮尼姑行骗的诈骗案。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以罚金。 2005年9月19日,周某等4名妇女(均为安徽枞阳县人)共同外出打工,在火车上获知假扮尼姑行骗的方法,并花100元购买了道具。次日中午,四女穿戴尼姑袍,手持伪造的佛教协会证明、寺庙证明和化缘簿等,来到广丰县大南镇茭塘村“化缘”。在骗得当地村民胡老太100元化缘捐款后,周某等4女觉得胡老太较容易下手。于是,她们谎称胡老太家有凶兆会伤及她儿子,但是可以祭度,以骗取其信任。周某站在一旁假装“诵经”祭祀,其同伙趁胡老太低头跪着祷告时,用黄裱纸包好的空纸包将放在佛像底座下的6200元“消灾钱”调包。祭祀后,周某等4女和胡老太一起将空黄裱纸包锁入胡老太箱子,并贴上“平安符”离去。幸好胡老太当天好奇看包后发现受骗并及时报警,周某等4名被告脱下尼姑服逃窜不及,当晚即被广丰警方缉拿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4被告共同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假扮尼姑、虚构替人化缘刻碑、诵经“祭度”等手段,并通过“调包”骗走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