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马华中央宣传局今日促请内政部听取国内各主要佛教团体组成的佛教协调委员会所表达的忧虑,谨慎处理备受争论的法轮功申请注册为合法组织的个案,以免引起广大佛教信众的不满。
该局发表文告表示,佛教协调委员会基於“法轮”是佛教的专用名词,而作为一个非正信佛教组织的法轮功却经常利用佛教的名词、名相等进行宣传,尤其该组织出版,发行的许多书籍都与佛教有关,有时还贬低佛教,因此坚决反对让法轮功在我国注册,理由充足,无关人权或包容心的问题。
文告指出,法轮功在其发源地的中国已被宣布为邪教组织,且涉及国际政治斗争,因此,在亚洲一些国家也不获准注册,如果我国批准该组织以“法轮功”的名称注册为合法团体,不但将引起佛教团体和信众的不满和抗议,甚至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外交问题。
该局认为,有意在我国推广健身气功或要传达他们所推崇的真、善、忍意念修练方法的人士,应放弃利用“法轮”这个佛教专用名词,切断与涉及国际政治斗争的组织的联系,堂堂正正地以更具创意的健身气功名义申请注册,以消除佛教界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