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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祭拜祖先方式论“孝”

作者:彦维  2010-03-01 23:26:26  星洲日报

先后阅读了陈爱梅和翁诗健君的文章,都分別从佛教和儒家两个角度说明了应尊重祖先饮食习惯为“孝”,还是应该尊重祭拜者的宗教信仰及饮食观为“孝”。我认为没有孰是孰非,只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我本身是佛教徒及素食者,也想阐明自身宗教对孝顺往生的祖先或其他亡者,应採取怎样的祭拜方式。陈爱梅君在文中提到神庙里宰羊后煮羊肉咖喱,后分给村民的做法,就与回教同胞们在哈芝节或宰牲节都会宰杀牛羊,献给真主阿拉,为回教徒代罪,后分配给贫困的村民类似。

这同样是不同宗教的不同做法,没有对错,重点在於用心、意义和出发点。若佛教徒只会指摘回教徒杀生不慈悲,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他人身上,相信达不到任何宗教所重视的和平、互相尊重,而只会製造更多的纷爭与隔阂。相反的,的確应该做到翁诗健君所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懂得尊重不同的宗教、观念和做法。异教徒应理解宰牲的意义,是代替世人的罪过,是神圣的,后把牛羊肉分发给村民或贫困者反而是一种佈施和济贫的善行。

但若只懂得坚持己见者,可能认为自身是“择善固执”,但也犯上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错误,而却不自知。我们的世界或大马本来都由多元种族、宗教、风俗文化所构成,若一味地想同化他人,或要对方接纳自己的观念,只会弄巧反拙。所以近年才有了 “跨文化”的观念,懂得要“有容乃大”,能容纳不同意见和做法,彼此才能求同存异,互敬互重。

不只是佛教,就连儒家的孟子也说过:“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同样是以仁慈、戒杀的角度来爱护一切生命,当然此善心也能涵盖已逝的祖先、亡者乃至黎民百姓。这就是我所强调的荤食和素食祭拜方式都可以是“孝亲”,只是出发点不同罢了。

虔诚佛教徒或素食者依照经典,认为杀生或以荤食祭祀往生者会加重罪业,更何况是对父母、祖先等至亲,又何忍加重其罪业,岂不是陷亡者於不义,这还如何说是“孝”呢?但若像翁诗健君所言,子女习惯荤食,以荤食祭祀父母,若真的是一种方便,而不是有意加重父母罪业,也不算是不孝儿女。

如果子女是因为尊重父母或祖先的饮食习惯而以他们惯常食用的食物祭拜他们,当然也有孝亲的用心与意义。因此以荤食祭拜或以素食祭拜,孰者为孝,就应该以祭拜者的用心与出发点来衡量,而不是一味主观地指摘彼非我是,那才符合真诚的“孝”心,即孝亲的“用心”。

虽然身为素食者,我也不主张在这民主自由的年代,要人人都茹素。但根据科学数据,肉食的確带给地球很大的负担,而显得不环保。要生產肉食会比生產蔬菜、粮食等花费更多的土地和资源和释放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暖化。

如果素食者自己茹素,也为往生的祖先、父母祭拜素食,或许有人会不赞同这样逼荤食的祖先“吃素”,可地球因荤食而可能更遭破坏,天地都不存了,自己也都难保,还谈何用荤食祭祀祖先为“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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