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9日讯)因吉打佛学院注册被吊销而面对千夫所指的王仁炳,今日直指该院注册被吊销,主席林心元难辞其咎,他只是代罪羔羊。 他重申,林心元辞职与他无关,仅是对方的决定。
他说,去年10月18日,社团注册局基于该院冻结其会员籍违法,要求该院解释为何注册不应被吊销,同月22日,该院寻求马佛总协助。
他说,4天后,他与林心元、该院总务陈金华出席马佛总调解会议,调解小组要他撤回早前向注册局所做出的投诉,当时林心元也同意撤回冻结其会员籍的议决。
“我于11月8日致函注册局,正式撤回投诉,整个事件可说告一段落,可是,林心元迟迟没履行调解协议,没有撤销对我会员籍的冻结令。”
王仁炳今日在该院前署理主席兼选举委员会主任黄钦章,以及前理事兼选委会成员伍秋来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会上,他针对林心元上周记者会所提出指责,一一反驳。
反驳指责
他说,尽管在2010年会员大会上,通过选委会主任不宜提名及附议他人竞选议决,不过,这议决应在来届改选中实行,而非即刻生效。
“至于指我没有通过内部管道解决问题,这也是不实,因为我曾致函林心元,而且也接受马佛总调解。”
他直言,尽管他们没有泪洒记者会,不过佛学院注册被吊销,他们也痛心?究竟是谁造成佛学院史上留污名呢?
他也说,他凭什么要主席辞职,因此林心元辞职是对方决定,与他无关。
黄钦章:章程没注明 否决王仁炳中选不合理
黄钦章指出,佛学院章程或会员大会选举细则,没注明选委会主任或成员,不可提名或附议他人担任职位,因此,该院以此理由否决王仁炳中选署理主席,是不合理。
他说,只要是该院会员,入会逾一年并缴清年捐,而且在不牴触章程下都有选举及被选权,也可竞选属意职位。
“至于选委会成员,既可提名也可被提名,而我担任选委会主任时,曾获提名并中选为署理主席,向来无事,不料,我于2010年提名王仁炳竞选署理主席,而他在无对手下中选时,竟遭人反对。”
他说,当时在会员大会上,出席者以表决方式,推翻和夺回王仁炳中选署理主席一事,无法让人信服。
佛学院被吊销注册演进表
2010年3月19日:选举提名截止,王仁炳在无对手下中选署理主席。
2010年3月26日:选举大会中,有会员罔顾选举细则诬指有关提名不合格,要求选举委员会主席黄钦章收回提议,提议人不同意但双方却坚持推翻有关提名,基于原则问题,王仁炳不能苟同而离席
2010年3月30日:基于拥护公正及公平的健康选举文化,王仁炳致函林心元,重申3月19日提名有效和合法,并指若要修改任何选举细则及所通过动议,也只能在来届大会实行,以符合民主程序
2010年4月8日:林心元回函告知社团注册局认同当天选举是合法
2010年5月19日:王仁炳向社团注册局投诉
2010年11月11日:吉打佛学院接获社团注册局来函,因没有根据章程选举新届理事,而被要求解释为何准证不应被吊销
2011年3月2日:社团注册局接受佛学院上诉,但给予严厉警告
2011年4月13日:林心元来函,以“个人因素”导致该院良好声誉受损,因此在该年3月31日大会中冻结王仁炳会员籍为期5年,直至2016年3月30日
2011年5月7日:王仁炳致函林心元,要求解释何谓“个人因素”,副本致社团注册局
2011年6月1日:林心元回函,指理事会没有职责向王仁炳解释和争执,同时也不副本致社团注册局,因不需劳动该局解决私人的事
2011年8月8日:王仁炳致函社团注册局,告知该院回复,并附上马来文翻译联同原文呈上供对照
2011年9月15日:吉打佛学院总务及财政被社团注册局传召问话
2011年10月18日:社团注册局认为该院违反程序,必须解释为何该院注册不应被吊销
2011年10月22日:该院寻求马佛总协助
2011年10月26日:王仁炳、林心元及总务陈金华出席马佛总协调会议
2011年10月27日:马佛总致函社团注册局总部告知有关调解结果,并附上调解会议,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2011年11月8日:王仁炳致函社团注册局正式撤回投诉
2011年11月22日:社团注册局致函感谢该院回复该局于10月18日函件,表明该局同意收回之前有意吊销该院注册声明,若该院同意撤销冻结王仁炳会员籍5年决定,并希望该院尽速处理
2012年1月5日:社团注册局致函该院总务,副本给主席林心元,指尚未收到该院是否同意该局早前献议,表明若该院在两星期内未回应,该局将采取下一步行动
2012年2月20日:该院违抗社团注册局指示,被吊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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