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佛教资讯网   打印

和谐幸福殊途同归 3大宗教研讨会吸引逾200人出席

  2010-09-05 12:00:00  星洲日报



慧海(右2)讲述佛教对社会和谐的定义:左起:李顺夏、叶绍明;右:林季财。

吉打州政府主催,吉打佛学院与喜达雅回教中心联办“3大宗教(回教、佛教、基督教):宗教对社会和谐与幸福的价值观”华语研讨会,邀请了3个宗教领袖、传道及研究员,谈论此议题的内涵。

        佛教的慧海法师、回教的李川夏、基督教的林季财,与逾200名出席者分享彼此宗教对“社会和谐”的观点,以及“幸福的价值观”。

慧海法师:佛教拟实现“世界大同”  须实行3项教育
        佛教代表慧海法师认为,2个不同信仰的人起争执,非2个宗教有问题,而是2个人(信徒)有问题而引起。

        “佛教与基督教对于‘爱’观点有差异,相爱容易相处难,许多人都是主观的,须加强谅解免起纷争。”

        他说,佛教的重要教义以实现“世界大同”为理想目标,并以落实“净化社会”为义务。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须实行3项教育:社会道德、政治道德、宗教道德。

        社会道德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谅解、亲友之间的交往道义、君臣之间的忠心仁义、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政治道德的基本内涵须具有4大因素,清廉、依法、悦民、忘私。宗教道德的基本涵养:互尊互重,异中求同,仁爱情义,难忍能忍,难行能行,慈悲奉献。

        慧海形容,佛教所认可的幸福价值观,包括生活的称心如意、身体的强壮健康、亲属的平安和睦、事业的顺利以及财富、名利的有无得失。

李川夏:回教内涵8个字 包容公平公正客观
        回教代表李川夏说,回教内涵有8个字的中心思想,即包容、公平、公正、客观。

        他说,回教也强调导人向善,变质的只是信仰的人士,例如一名阿富汗女孩因逃婚而不幸遭人割掉耳鼻等五官,并非回教条例,而是那个族群的问题。

        “回教中强调唯一的真主是阿拉, 不崇拜其他人事物,传播过程中强调和平,认同任何一个文化和民主都是平等的,也绝不会强迫其他人信仰回教。”

林季财:避免更多宗教灾难 “须对话合作与交往”
        基督教代表林季财说,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重性,对社会的发展即有“积极的作用”,又有“消极的影响”。著名瑞士学家孔汉思指出,在20世纪全球所发生的战争中有85%和宗教有关;进入21世纪比例可能更高。

        他说,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民族之间的和平;没有宗教之间的对话,就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唯有对话、合作与交往,人类才能避免更多的宗教灾难。

        “宗教间对话的共同价值观,包括进行对话促进了解,良好态度促进关系,尊重他人促进和谐。

        耶稣教导人们,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你就要怎样待人,同时也须尊重别人的信仰,不使别人的宗教感情受到伤害。”

记者小评论

宗教导人向善崇尚和平
        我不必说“相信”,因为事实上已经“肯定”:宗教是导人向善的,也是崇尚和平的。

        慧海法师讲得贴切,如果2个不同信仰的人起争执,并非2个宗教有问题,2个人(信徒)有问题。他们可能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在意自己的利益,从主观的角度看待问题、处理事情,才会引起纷争。

        万法朝宗、殊途同归。宗教也许对“社会和谐”与“幸福的价值观”有些许差异,但是宗教不可能要求动乱、置人民生死于不顾,羞异只是人心、盲目追求利益等。

        道理人人都懂,做不做得到,只在于想不想而已。



3宗教研讨会,出席者踊跃。



首页 > 时势动态 > 本地新闻 > 2010 > 正文
http://www.mybuddhist.net/cms/e/action/ShowInfo/?classid=401&id=14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