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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联政府执政批86所 391非回教宗教场所拥地契

  2010-07-14 21:13:00  星洲日报


艾斯尔再也:雪州目前有391所非回教宗教场所获得土地拥有权。

(雪兰莪沙亚南)雪州目前有391所非回教宗教场所获得土地拥有权,其中民联政府自执政以来,一共批准86所非回教宗教场所的土地拥有权申请,包括42所兴都庙,另外有26所是佛教庙宇、13所教堂及5所锡克庙。

掌管雪州卫生、园丘工人事务、贫穷及关爱政府事务的行政议员艾斯尔再也指出,一般上非回教宗教场所申请土地拥有权,整个审核手续和过程需时6个月至1年的时间。假设有所延误,主要是因为各部门的技术问题、职员人手不足、资料不齐全、需要谨慎地调查申请者的背景以及申请人无法准时缴付地价或其他必要的费用。

审核申请考量地方规划

他周二(7月13日)早上在雪州议会上回答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的口头提问时表示,州政府在审核有关申请时,会考量到地方上的规划,包括申请者必须来自合法注册的团体、考虑到道路和基设问题、获得当地居民的同意、所申请的地点并没有任何其他发展计划或是保留地。

“在地点方面,州政府必须确保非回教宗教场所是兴建在社区的中心地带,并遵守所有规则和标准,也要准备充足的泊车位和宽阔的道路,以避免影响交通。”

他表示,上述场所的兴建地点也必须与回教徒社区或住宅区保持至少50公尺的距离,以确保社区上的和谐与安稳。

积极协助寻合适地点搬迁

另外,艾斯尔在回答昔江港州议员阿曼尤奴斯海利的附加提问时说,一些宗教团体在民宅或店屋设立暂时的膜拜场所主要是土地不足,为此他会要求州政府的城市规划组与各地方政府进行相关规划,而州政府也会发出临时准证给这些团体,并积极协助这些团体寻找合适的地点搬迁。

他也透露,由于早期的规划不当,数个地区非回教宗教场所的位置的确与回教徒社区之间的距离在50公尺以内,州政府会另外再进行规划,只是问题在于假设这些场所要搬迁的话,那么相关的费用或赔偿因素都必须在考量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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