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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 寺院内“烧高香”必须公示价格

  2009-08-08 00:17:27  中国佛教新闻网

(中国讯) 针对部分宗教旅游场所强拉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买高香,严重扰乱旅游场所秩序,致使投诉时有发生的现象,近日,山西省五台县工商局对全县宗教旅游场所的燃香活动进行了整治规范。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整治:首先对县内所有商店、摊铺的香烛商品按照县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对超标、超大、假冒伪劣、不符合质量标准以及“三无”香烛商品全部予以没收,并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理;其次,要求寺院内香蜡商品一律执行公示制度,对无明码标价或虚夸标价漫天要价的经营者坚决予以处理;第三,要求僧尼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不得借教敛财等进行违规经营活动,不得穿着僧衣僧帽,进行混淆视听、误导游客等违规经营活动;第四,针对旅游从业人员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导游、旅行社诱导胁迫游客烧香许愿抽取回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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