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被指把仁慈的5万新幣(约12万令吉)给了非仁慈职员的前助理,让前助理的朋友用来装修香港的房子。
明义法师和前助理杨志航的刑事案週四(4月2日)开审,控方指明义法师为掩盖此事,在单据上动手脚,当作钱借了给佛教用品商店曼陀罗佛教文化中心。
这是继旧NKF后另一个大型慈善组织负责人被指在职期间违法,案件週四开审。
明义:我要审讯
47岁的明义法师週四上午9时许来到法庭,案件开审,他进入犯人栏,神情镇定,通译员用英语向他念控状后,他用英语对法官说:“我要审讯。”。杨志航(34岁)则听通译员用广东话念完控状后,通过通译员向法官表示要审讯。
主控官嘉斯万星副检察司在开庭陈词时指出,明义法师当时是仁慈的主席和院监,负责仁慈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获得管理委员会的信任,他也是仁慈在华侨银行开设的来往户头的授权签名者。他说,控方將证明2004年5月17日,明义法师给杨志航5万元,让他的朋友用来装修香港的房子。明义法师批准付款,並签发一张5万元现金支票。杨志航过后分两期偿还这笔钱,即2007年1月14日和3月9日,控方有证据可以证明。
主控官说,由於无法取得就业准证,杨志航不能合法受雇於仁慈。由於这5万元支出不合法,为掩盖此事,明义法师指示仁慈职员准备付款单,虚称钱是仁慈借给曼陀罗。曼陀罗是明义法师在1996年设立的,他是两名合伙人之一。
主控官指明义法师清楚这样的安排是错误的,因为钱是给杨志航,而不是曼陀罗。此外,仁慈借给曼陀罗的钱,应作为商业用途,而不是个人用途。
他说,控方將证明曼陀罗並未在2004年收到5万元贷款。
主控官说,前年12月18日卫生部调查仁慈事务期间,明义法师被问及有关借给曼陀罗的5万元,虚称是用来买木料。事实上,他给杨志航作为个人用途。
当慈善总监要明义法师出示文件证明,明义法师和杨志航串谋,提呈中国一间公司北京京海山艺术品有限公司发出的信,虚称这间公司已將两个价值1万6000元的塑像交给曼陀罗,並且还剩25立方米的木料。
主控官指明义法师编造故事,以支持他所说的5万元借给曼陀罗买木料的说法。他说,明义法师去年3月27日作下一份口供,杨志航则在去年3月26日作了三份口供,控方將把口供呈堂以证明两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