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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法师案件定4月审3週

  2009-01-06 05:07:10  联合早报网

(新加坡)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被控失信及偽造文件欺骗案,週一(1月5日)经审前会议后,已定今年4月2日至24日在初庭第19庭连审3週。

联合晚报报导,决定抗辩的明义法师(46岁),週一戴口罩出庭;据他的律师哈密都哈克透露,那是因为他身体不適的缘故。

明义法师是在去年7月15日与他的前私人助理杨志航(33岁)及仁慈医院前经理潘孝华(47岁)同时被控上庭。明义法师面对10项控状,其中包括失信、向慈善总监提供不確实资料及偽造文件欺骗等,涉及款项达126万元(约300万令吉)。

而杨志航则面对2项指他与明义法师串谋,偽造付款单及向慈善总监提供不確实资料的控状。

因为明义法师与杨志航被控涉及同样的案件,两人將一起受审,不过,明义法师到时將在他面对的其中4项罪状下受审,而其余的6项罪状则暂时搁下。

至於潘孝华所面对的警方传票,则指他与明义法师串谋,向慈善总监提供不確实资料。法庭已暂时搁置这项传票,直到明义法师与杨志航的案件审结为止。

明义法师也已向法庭请准,在候审期间,从1月8日至2月10日间出国,到香港及吉隆坡两地。不过,他在出国时,保金將从20万元(约47万4800令吉)增至35万元(约83万令吉)。

明义法师面对的控状当中,以偽造文件欺骗罪的刑罚最重,可判坐牢最长7年及罚款。据知,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多达100箱。(部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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