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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一“同”系列 4:《最严重罪恶——伊斯兰律法中的同性恋》

文-陈慧娇、陈翠娟、叶伟章;摄影-曾荻棡  2007-09-13 12:00:00  星洲日报


(乙)从伊斯兰教探讨同性恋课题:

奥斯曼阿都拉副教授受访者:马来西亚国际回教大学基本宗教知识与宗教比较系讲师奥斯曼阿都拉副教授

问:伊斯兰教对于同性恋者的立场。

答:伊斯兰教将同性恋的行为诠释为不正常、违反人类生存目的及越轨的行为,在可兰经教义里,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就如同人类与禽兽发生性关系,两种性行为同样受到严厉谴责。

鸡奸(Sodomy)是违反真主创造人类的基准与规范。虽然同性恋与鸡奸不能相提并论,但两者都是在可兰经中被认为不合法并被受禁止的行为。

问:伊斯兰教反对同性恋者的原因。

答:伊斯兰教反对同性恋青的原因已在可兰经的教义中清楚列明。

可兰经 5:80-81 经文有提到说,若男人对于男人的渴求和欲望高于女人,那个人的行为确实违规了。

可兰经 26:165-6 则指出,若男人接近男人并离开真主已为男人创造的伴侣,那人已超越一切限度。

另外,伊斯兰教的《先知圣训》对于同性恋的行为也有很明确、不妥协的反对立场。圣训记载:“当一个男人跨在另一个男人的上面时,阿拉的宝座都会震动”、“男人不可进入别的男人的身体”等经句。先知穆罕默得也曾下令严厉处 罚同性行为者。

在可兰经中先知鲁特的时代,先知鲁特的族人就是因为大搞同性恋、不听先知鲁特的劝告而遭到天谴、疾病的肆虐与死亡的严厉惩罚。因此当今时代的人类应以史为鉴,维持健康纯洁的社会。

只要涉及同性恋行为,不管他是男或女,都被视为不健康的行为。人类是有智慧的生物,男人或女人都应在婚姻基础上享有正常的性生活。

问: 请从回教律法讨论穆斯林同性恋者的刑罚。

答:回教律法(Shariah)是以可兰经和圣训为基础的伊斯兰律法主体;菲格海(fiqh)则是用以解释和应用回教律法的学科,是由符合资格的伊斯兰法官和法律学者进行的工作。

可兰经明文禁止同性恋性交,伊斯兰律法更判肛交(不论男女)为重大罪行。全球目前约有20个奉行伊斯兰教的国家包括大马,都视同性恋为非法行为。不过,同是穆斯林的同性恋者,却在不同的国度里面对不同的刑罚。

对于穆斯林同性恋者的刑罚,沿用回教律法的中东,北非或亚洲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程度的惩罚,有者包括当众绞死同性恋者。

我曾从互联网上获知有关塔利班与伊朗政府分别处决4名及4千名同性恋者的新闻,只是我本身对于处决的人数深感质疑。即使伊斯兰教严厉谴责与禁止同性恋行为,一些同性恋的地下组织仍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秘密聚会。若同性恋者被判以死刑,是伊朗的公开律法,已知本身同性行为违法的同性恋者一定会致力保持高度秘密,不会那么轻易被执法人员捕获。

不过,我相信回教律法是良好的律法制度。若我们遵循及执行伊斯兰的教义与律法,罪孽与罪行将有效地被减少。即便我们根据回教律法而切断偷窃者的手,这也将有效降低国内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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