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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法师上诉案 不厘清无法续听审 法官问题“难倒”律师

  2010-04-14 04:18:55  光明日报

(新加坡)明义法师上诉案今日(周二,4月13日)早审理一波三折,法官表示案件有许多疑问,若不理清,他无法继续审讯,因此在明义的代表律师呈词时提出了不少问题。结果,律师有部份问题无法立即作出回答,更表示初庭法官没有问这些问题,他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提供答案,法官只好宣布休庭让明义的律师准备答案。

上诉人明义法师(48岁)涉及的控状发生于2004年5月17日到2008年1月间。他针对被指与杨志恒共谋伪造付款单做假账、失信以及违反慈善法令4罪,被判罪成和坐牢10个月,两个事项上诉。

一个半小时问4问题

36岁的杨志恒则就被指与明义串谋伪造付款单和向慈善总监提供不实资料2罪,被判罪成和入狱9 个月两个事项上诉。

代表明义的叶宝龙高级律师先陈词,主要阐述明义并非不诚信,或有意滥用仁慈的善款,而是因为太忙、太相信杨志恒而疏忽犯了错。

在叶律师头一个半小时里,法官一共问了4个问题,令上诉困难重重。其中有两个问题,律师表示初庭法官没有问过,因此他无法立即作出答复时,法官幽默地说:“那是因为我的好奇心比初庭的法官强。”令在场的记者和公众都不禁一笑。

明义的代表律师叶宝龙被问及时说,他需要一点时间找出答案,过后法官批准他继续呈词。不过,约 15分钟后,法官表示问题悬而未决,他一直倍受困扰,无法继续听审(move on),因此他决定休庭约15分钟,给律师时间找出答案。短暂休庭后,明义的律师终于有了答案。

法官在庭上问的两道问题是“明义在澳洲购买资产所用的钱,从哪里来?”、“杨志恒在分别偿还1 万新元和4万新元时,有记录在仁慈的账目里吗?有任何的证据或收据吗?

针对第一个问题,叶宝龙高级律师说,其中一个置业所用的钱,是来自大马的住持。法官立刻说: “我不需要细节,只想知道,一个几乎一生出家的人,从哪里得到钱买产业?”律师马上回答:“明义的家人和信众也提供了部份的款项。”

至于第二个问题,律师指出,2007年1月,有记录显示那1万新元是用来还清贷款的,而4万新元也同样记录为还清贷款。

称太忙相信助理疏忽犯错

叶宝龙律师陈词时指出,明义批准杨志恒贷款过后,忙于仁慈和福海的事务及相信杨志恒,因此没有跟进杨志恒还钱的事,直到受调查,经杨志恒后来告诉他不见的5万元就是借给他的那笔,才唤起记忆。

当时,杨志恒告诉明义他需要5万新元装修香港的屋子,一旦香港方面批准他的贷款就会还钱。明义鉴于杨志恒第一次开口借钱,便没有多问详情,批了杨志恒的贷款。

杨志恒当时也负责曼陀罗的事务,知道曼陀罗没有钱,便由曼陀罗向仁慈贷款,而他再向曼陀罗借钱,但仁慈有借钱给曼陀罗的记录,但后者的账目没有记录,就因为这个“空白”,引发了本案件。

控方的立场是,明义与杨志恒是好朋友,两人关系密切,所以在2004年擅自批准杨志恒的贷款。

两年后事件曝光,2007年1月杨志恒偿还了5万新元给仁慈。

人才难请
坚持杨志恒任助理

除了两个“难倒”律师的问题外,法官周二早上也针对明义法师的上诉,提出了另3个问题:

问:明义在仁慈工作之前做甚么?

答:他是福海禅寺的主持,他是一位僧人。

问:既然有关部门不批杨志恒的工作准证,明义为何坚持要杨志恒作助理?

答:因助理人才难请,而对佛教志业有热忱的杨志恒又愿意做。

问:明义曾大手笔捐30万给仁慈,相比小杨志恒借的 5万元是小数目,为何没私下借他?

答:杨志恒觉得明义待他很好了,不好意思再向明义私人贷款,所以向曼陀罗借。

明义在澳置产买车养马

控方踢爆明义是澳洲高档的高球俱乐部会员,还在该国置产、买轿车和养马。

当日控方说,明义也在澳洲花大钱,除了买地盖房子,养马、购买高档的宝马房车,甚至和曼陀罗合伙人魏明成加入高尔夫球俱乐部成为会员,并在当地拥有联名银行户头等。

主控官指他是“双面人”,一方面所塑立的公众形象是无私地为仁慈和福海禅院作出奉献、如何为两个机构找钱,另一方面却有私下的形象,即在柏斯过著奢华的生活,在本地拥有两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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