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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教界人士学习座谈

  2005-02-15 12:00:00  芜湖日报


本报讯 温家宝总理签署的《宗教事务条例》日前发布并将于3月1日施行。2月4日下午,市宗教事务局在佛教协会召集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贯彻。

市宗教事务局负责同志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条例》,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部署。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在会上发言,一致认为《条例》体现了宗教事务管理向着法制化方向不断推进。《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宗教事务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万相改出席座谈会并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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