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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回教宗教场所 合法注册可申请拨地

  2001-11-03 00:07:09  南洋商报

(莎阿南1日讯)所有非回教宗教场所如欲向雪州政府申请拨地,必须拥有合法注册的地位。雪州行政议员拿督邓诗汉表示,所有非回教宗教场所并不是务必向州政府注册,他们可自由选择注册与否,不过,没有注册的非回教宗教场所可能在申请举行活动时,遇到一些阻碍或问题。他是在回答巴生市区州议员邓章钦的询问,如是指出。

  邓章钦询问说,为何非回教宗教场所必须注册,难道只有注册的庙宇或教堂才是合法,而没有注册的就是非法吗? 邓章钦说,为何州政府无法一视同仁,每年固定拨款予非回教宗教场所时。

  雪州行政议员拿督西华林甘说,由于回教是国教,因此政府提供拨款。“雪州政府虽没有为其他宗教兴建宗教场所方面拨款,不过会在基本设施上给予援助,如电供、水供、建路等。 ”

  他也建议各区州议员,劝谕各非回教宗教场所得负责人,尽快向州政府注册。史里肯邦安州议员拿督廖润强询问州政府,如何协调非回教的宗教活动时,西华林甘表示,州政府已成立非回教宗教场所委员会,并设定申请注册的指南。

  西华林甘表示,雪州一共有401间兴都庙、663间华人庙宇及193间教堂。各县兴都庙、华人庙宇及教堂的分布比例,分别是巴生县84间、155间、42间,瓜拉冷岳县23间、20间、73间。

  “瓜拉雪兰莪县25间、41间、6间,八打灵县164间、183间、89间,鹅麦县30间、58间、8间,雪邦县13间、16间、3间,沙白安南县12间、23间、2间。” 他说,乌鲁冷岳县一共有45间兴都庙、142间华人庙宇及23间教堂。乌鲁雪兰莪则有14间兴都庙、25间华人庙宇及13间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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