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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蓝图应明确刊出 足够宗教坟墓用地

  2002-01-23 00:48:41  

〔新山12日讯〕新山县结构大蓝图研讨委员会认为,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因此,有必要在蓝图中明确的列出足够的宗教及坟墓用地。

  他们认为,任何一个地区内,只要拥有2600名华裔人口,就必须兴建一间华人庙宇,此外,也以同样的比例兴建印度庙宇用基督教堂。备忘录中指出,虽然当局在新山县结构大蓝图拟稿(修正)DSA 11中表明,将提供足够的宗教及坟墓用地给各种族,但是没有针对非回教徒的需要,给予详细和准确的分析。

  因此,他们希望当局在有关政策中确保提供足够的土地及建筑物,供非回教徒如: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兴都教徒及锡克教徒的应用。

  备忘录中指出,柔佛州政府所采用兴建回教堂的标准是 1:2600 ,兴建祈祷屋的标准比例是 1:800。

  他们建议政府采用同样1:2600的比例给每间华人庙宇,印度庙宇及基督教堂。

建议增设火葬场

  此外,他们也建议当局在执行上述政策时,应划定适当的地点,同时柔佛州城乡策划局必须确保发展商呈上发展平面图(Layout Plan)时, 必须遵守上述政策。

  备忘录中也建议,这项规划标准在柔州所有地方政府中统一实施。

  针对坟墓用地的问题,新山县结构大蓝图研讨委员会建议,政府必须针对非回教徒从2005至2020年期间,墓地的需求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同时,所有房屋发展及兴建计划也必须包括提供坟场保留地。

  在火葬场方面,由于新山目前只有一个火葬场,因此他们建议地方政府在古来及新山中区市议会范围内各设一处火葬场。

  此外,新山县结构大蓝图研讨委员会发现,蓝图中没有提及非回教徒的殡仪馆。他们建议地方政府在蓝图区内提供足够的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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